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简介: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检法,区级。二零零五年三月,上海法轮功学员裴珊珍在小区投真相卡片时被在后跟踪的恶人绑架,同年六月二十三日被上海市静安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当时宣判后裴珊珍就提出了不服的理由,审判长芮志民大声叫:“我们就听党中央的,我们就听党中央的…”这哪像法庭,哪有法律的尊严?堂而皇之的将党凌驾于法律之上,中国的法律就这样被亵渎了。在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五条都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长芮志民是公然的违反了上述二条法律,她是执法者犯法,非法审判,她是在犯罪。 该单位恶人: 芮志民,吴国强,姜灏,公绪龙
受害人: 裴珊珍,林森,沈惠华,范丽敏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上海退休教师裴珊珍第五次被绑架 上海提篮桥监狱迫害纪实(下)(图)
联系: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1097号 021-62718212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30日 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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