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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中级法院

    简介:
    聊城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2009年2月18日下午,山东省冠县法院对大法弟子王洪朝非法开庭。冠县伪法院法官被学员的辩护律师驳斥的无话可说,无理休庭。冠县伪法院无视法律,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非法判王洪朝、崔月芝八年刑期。二位大法学员及家人不服判决,按宪法向聊城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恶党聊城市中级法院玩忽职守,对此案未作认真审理即作出所谓“维持原判”决定。随后崔月芝和王洪朝二人被送往劳改营继续遭受迫害。

    从2015年末至2017年1月山东省聊城市各县、区,据不完全统计共有14398位民众举报江泽民。在举报信中,要求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将江泽民这个迫害善良的首恶、元凶绳之以法。举报信已通过网络投递等方式送达最高检察院并已收到妥投的回执号。

    受害人:
    王洪朝崔月芝倪汝菊曾又梅

    迫害类型:
    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山东冠县公安局恶警张武、刘涛犯罪记录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24日 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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