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滨州市活塞厂,企业。兰主任、贾科长:滨州市活塞厂政工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在厂内关押学员40多天,并协同公安抓捕大法学员张志华、耿黎明、董国珍、张金英,罚款达万元,并于2000年12月24日开除学员厂籍。电话:0543─3320941(或3320942、3320943、3320953)转政工办公室或保卫科。地址:渤海6路680号。
受害人:耿黎明,张志华,张金英
迫害类型: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9538.html#chinanews0401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3日 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