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东城区人民法院

    简介:
    东城区人民法院
    ,公检法。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三个审判庭对总共22名大法弟子进行了审判(不是媒体所说的32人)。
    其中一个审判庭是李小兵、李小妹(地坛文华书店的店主)二人的案子;另外一个审判庭是五位大法弟子在天安门国旗旗杆前展开了大法横幅;还有一个审判庭是十五名大法弟子,1999年10月27日上午,在所谓“特约评论员”指称法轮大法是邪教那篇文章刊登的前夕,十七名大法弟子(上述十五名和另外两名)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展开了大法横幅。其中两位大法弟子被遣送回原籍劳教或判刑,另外十五位在北京审判。这十五位弟子中,有两位在压力下不但全部承认了所谓“罪行”,更指称大法是“邪教”,称自己“上当受骗了”。而另外十三位弟子均当庭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并在最后陈述过程中慨然表示“愿为大法付出一切”。他们十七个人本来互相都不认识,上天安门城楼是在10月27日当天早上决定的。他们也是在27日上午才互相认识的。被遣送回原籍的一个人在警察的逼供下做了伪证,称他们是如何如何“组织”如何如何“动员”,但是此证词与所有十五个人的证词都不符,律师当即指出此证词不可信,一位大法弟子指出提供证词者亲口对她说自己受到逼供。除了宣读起诉书、辩护和最后陈述过程,上述大法弟子均是逐一受审的,没有可以互相鼓励的环境。在审判中,十三位弟子泰然自若,时而微笑,时而侃侃而谈,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证实了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大法弘传是众生万劫难逢的幸运。他们从言语到态度,从外表到内心,都在法上,整个审判过程庄严殊胜,是法正人间的极佳见证。
    在狱中,第一被告褚彤为了争取学法炼功环境,曾绝食九天;姚红、李凌为了开创学法炼功环境,被警察用手铐将双手交叉旋转成一定角度吊铐在牢房门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细细的手铐上。姚红当场昏厥,此时手铐豁然而开,姚红向后直栽下去,全牢房的人都哭着抢上去扶她起来。从这件小事上也能体会到师父无时无刻不在看护着弟子。(顺带一句,北京的白莉莉--五次进入牢房的大法弟子,龙年除夕在天安门展开了大法横幅--也受过此刑,白微胖,手铐深深咬入肉中,看不到手铐而只能看到深陷下去的沟)。
    在审判前,当局通过律师作了大量的软化工作。说现在已经决定不用刑法三百条打击你们了,改用二百九十六条“非法示威罪”了,国家给你们一个台阶下,你们也要给国家台阶下,所以在法庭上我们不会提“法轮功”这样的话题,希望你们也不要提此敏感话题;要认罪,不要给自己做无罪辩护,否则会重判,反正也不提“法轮功”了,上天安门毕竟是违法了嘛……
    但是,在公诉书中,诋毁大法的话一句没少,当初的许诺都是为了在法庭上造成“国家宣判,弟子认罪”这样的态势。但是,他们低估了大法弟子的正信和智慧。大法弟子堂堂正正为自己辩护。弟子们说,从法律条文上看,我们是在维护宪法不遭践踏;从社会危害性上看,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维护大法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幸福安康。

    受害人:
    傅亚民赵诚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1月28日审判的进一步消息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4日 10:13: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