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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拘留所

    简介:
    昆明市拘留所
    ,军警特,市级。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张警心在五里多菜市场买菜时,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遭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警察绑架。
    在派出所,张警心对警察的非法审讯不予配合,并向派出所警察讲真相,说明自己没有犯罪,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希望派出所不要再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立即将她放回。并善意的对警察说,善待大法及法轮功学员会得福报,迫害法轮功学员会遭恶报。
    下午三点左右,警察们还是劫持着她去非法抄家。抄家途中,张警心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警察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及相关物品,把她起诉江泽民的诉状也给抢走了。之后警察刘志平(音)、班俊波(音)将一大厚本诬陷材料拿到她面前翻着让她看,不到一分钟就说看完了好,反正你也不签字,便匆匆拿走了。张警心被非法行政拘留十日,于当晚送往昆明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在拘留所,张警心多次向拘留所警察要笔和纸写申诉,遭部份警察阻挠,于出所前三日写了行政复议申请,提出四点理由表明自己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书籍、包括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合法

    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后,张警心被拘留所警察叫去按了两次手印,警察说第一次是将复议申请交经办警察,第二次说是经办警察将复议申请退回,此次是交给法制处(没说是哪个部门法制处)。张警心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回到家中。

    受害人:
    张警心董志昆吴心明侯中林王洁丽杨安志许绍清(少清)刘亚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云南红塔木业公司职工吴心明两次被非法劳教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8日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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