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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在位于南昌市嫁妆街33号的区法院审判庭对法轮功学员舒明非法庭审,舒明家人聘请的广州和北京的正义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这次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舒明(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操纵公检法迫害好人)。在非法庭审中检方以在舒明家搜出一百余张大法真相光盘、若干真相币,并以有人供出他向资料点提供了一台光盘刻录机并教他人使用,来作为指控的所谓“犯罪证据”。 律师义正词严地从法律角度指出:仅凭他人几张纸的口供,既无人证也无物证,连照片也没提供,就给定罪,这种随意的定罪是违法行为。接着,律师详尽阐述了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信仰属于精神层面,没有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思想不构成犯罪;所谓的“证据材料”漏洞百出,纯属编造,检方指控的“证据”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日 22: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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