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西湖区检察院

    简介:
    西湖区检察院
    ,公检法,区级。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西湖区检察院是由南昌市「610办公室」指定专门审理、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机构,自二零零零年至今二十三年来,该两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判刑累计至少达73人,其中刑期最长的达十一年,勒索罚金最高的达十万元。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何紫英是「610办公室」指定专门起诉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何紫英码手机号码:18807911362,办公室电话:0791-86234750 。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在位于南昌市嫁妆街33号的区法院审判庭对法轮功学员舒明非法庭审,舒明家人聘请的广州和北京的正义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这次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舒明(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操纵公检法迫害好人)。在非法庭审中检方以在舒明家搜出一百余张大法真相光盘、若干真相币,并以有人供出他向资料点提供了一台光盘刻录机并教他人使用,来作为指控的所谓“犯罪证据”。

    律师义正词严地从法律角度指出:仅凭他人几张纸的口供,既无人证也无物证,连照片也没提供,就给定罪,这种随意的定罪是违法行为。接着,律师详尽阐述了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信仰属于精神层面,没有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思想不构成犯罪;所谓的“证据材料”漏洞百出,纯属编造,检方指控的“证据”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受害人:
    王招萍(黄招萍)胡青英李晓青(小青)张莉(丽)李芳兰陈宝芝王宝华(黄宝华)孙文章赖辉郑敏黄东安张殿真王元鹤梁美华张淑君李春凤罗文斌刘礼明曾卫春车小玲刘勇刚毛毛女陶屹吴志萍万金莲舒明万基兵万基勇朱宇刘永英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江西省南昌市610副头目刘志斌行恶事实
    舒明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
    江西610操控公检法迫害26名法轮功学员始末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日 22:31: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