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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1、米易县被非法罚款勒索的上千人,被非法强行抄家的有百余家,开除法轮功学员十人的工作、被扣发工资的有五人,没收农民土地、非法罚款等,截断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来源。据不完全统计,米易“六一零”给法轮功学员造成近三百万元的经济损失。米易县法轮功学员被开除工作的有:高龙玉、曾世华、苏丽娟、黄天才等。被扣发工资的有陈昆、黄天才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款上千的就有很多人,还有罚款一百元至几百元以上就有千余人之多,很多没有收条和任何凭据。 2、米易县攀莲镇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挟持了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到攀莲镇第一期(十天)洗脑班迫害,强行收大米二十多斤,生活费每天十五元,计三千零六十元(每人一百八十元)。二零零零年七月攀莲镇第二期洗脑班有28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攀莲镇政府逼迫每人交大米五十多斤,生活费每天十五元,计六千三百元(每人225元),强行非法罚款一千至二千元,计四千二千元。 3、丙谷镇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办第一期洗脑班,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强迫每人每天交大米一斤,生活费十五元,计八千二百五十元(每人一百六十五元)。二零零零年七月第二期洗脑班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丙谷镇政府强迫每人每天交大米1斤,生活费十五元,每人交“保证金”一千元,计二万八千二百五十元(人均一千一百六十五元),进京上访者(七人)每人被罚款二百元,计一千四百元。 4、撒莲乡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办第一期洗脑班十天,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乡政府强行收每人每天生活费十元、学习费十元、大米二十斤,计一万三千八百元(人均二百三十元)。二零零零年七月第二期洗脑班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撒莲乡强行收每人每天生活费十元、大米二十斤,计二千六百元(人均一百三十元),非法罚款或收取“保证金”一千至二千元,计三万元。 5、垭口、草场、沙坝、普威、挂榜、观音、小街、新河等乡于二零零零年也办了为期七至十天的洗脑班,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被乡政府勒索生活费、罚款、保证金等至少二十万元。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2年11月20日 13: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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