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宾川县法院,公检法。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云南省宾川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国花非法庭审,尽管刘国花及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信仰真善忍无罪,迫害者违法,法庭人员也对此无以言对。但在两个多月后,仍然违法对刘国花判刑三年半,并将她偷偷劫持入监狱。而刘国花的家人半年多后才得知,而监狱又刁难家人探视她。
该单位恶人:杨永军,杨艳艳
受害人:赵映鲜,刘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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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8日 2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