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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五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借“法制教育中心”名义,限制和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对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地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摧残,用强制、高压、恐吓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放弃修炼,都是在违法犯罪。洗脑班是中共“610”私设的黑监狱,是名副其实的法西斯集中营。 二零一二年十月中旬左右,黑龙江省大庆、齐齐哈尔、七台河、牡丹江、林甸等地恶警共计绑架近二十位法轮功学员,陆续劫持到齐齐哈尔市洗脑班。 黑龙江省政法委王处长、李处长(女)及各市县政法人员陪同,分别到齐齐哈尔、伊春、佳木斯三个非法洗脑黑窝点“视察”。齐齐哈尔市原建华区六一零主任赵平、双合劳教所王梅、建华区西大桥办事处副书记李薇、建华区刑警队葛姓警察等参与迫害。 洗脑班采用的迫害手段:租用晴隆旅店一个月,单独囚禁法轮功学员一室,每人费用一万三千元,由财政拨款,610人员从中谋取黑利。三个分别来自上海、湖北、四川的郝、徐及另一人员搞强制洗脑;播放诬蔑法轮功的造谣光碟。刑警队警察逼法轮功学员写诬蔑法轮功创始人的黑材料,且对学员打骂、上刑、强制坐硬板凳、灌不明药物使其瞬间失去知觉。恶徒对法轮功学员威逼利诱,以不写所谓“三书”(决裂、转化、悔过)就将其劳教判刑相要挟。 此闹剧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下旬结束。 二零一三年初以来,在齐市政法委、“610”和市公安局的一手操控下,齐齐哈尔市610、公检法司人员一直在积极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齐齐哈尔市政法委、610在龙沙区劳动桥附近的晴隆旅店不定期举办洗脑班,主要针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他们采取高压、恫吓、肉体和精神折磨等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听看诽谤大法的录音、录像,强制学员写“三书”。 齐齐哈尔洗脑班自知违法,从来诡秘不告人、不让家属会见。 多行不义必自毙。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齐齐哈尔市“610”主任李佳明,在和妻子去大润发超市途中,突发心梗死亡,结束了四十九岁的生命。 受害人: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4日 4: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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