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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通区法院

    简介:
    利通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马雄德、郑凤英夫妇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被警察跟踪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二人在二零一二年底前分别被非法秘密判刑,马雄德七年半、郑凤英七年,此后二人都上诉了。

    吴忠市中级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二月对郑凤英非法二审、维持诬判。马雄德上诉后,吴忠市中级法院于在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二审开庭。马雄德家人聘请的两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近日获悉,吴忠市中级法院无视律师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维持对马雄德的诬判。

    (二零一三年)中共对外声称结束难以为继的邪恶劳教制度,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但没有减轻,反而以非法判刑的手段加重、加速迫害。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宁夏法轮功学员莫惠萍被吴忠市利通区法院诬判四年。

    该单位恶人:
    杜卫军郭小娟谢丰丞马晓波

    受害人:
    罗新平(萍)莫惠萍马雄德郑风英张雪彦(学彦)陈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银川市罗新萍被非法开庭
    二审开庭陷害莫惠萍-宁夏610继续践踏法律
    中共近期疯狂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宁夏吴忠中级法院坚持作恶-维持对马雄德诬判

    联系:
    地址:宁夏吴忠市新区开元大道南黎明街东 邮政编码:751300
    电话:(0953)2037056、0953-2035088(办公)0953-2037830(信访)
    传真:0953-2037819
    电子邮件:nxltqfy@163.com
    电子信箱:LTQFYJJS@163.COM
    何生俊(院 长) 办2037828、13895257999
    王晓明(副院长) 办2037829、13195051969
    李 伟(副院长) 办2037718、13895263088
    王学祥(副院长) 办2037680、13323531880
    何兰英(办公室主任) 办2037819、13995138080
    贺 青(政工科科长) 办2037827、13895299766
    郭 琴(纪检室主任) 办2037830、18995369968
    马凤霞(参与非法审判)
    吴万春(参与非法审判)
    刑庭庭长杜卫军
    电话:手机 18995339680、13709537372
    办公室 0953-2037719
    审判员:李红、周生林
    书记员:马晓波

    更新日期: 2014年6月27日 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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