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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花区法院

    简介:
    望花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德艳、孙海峰、穆国栋、王玉梅、汪桂华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张德艳聘请了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法庭企图给法轮功学员扣上“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法轮功教人“真善忍”。“假恶斗”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但是在整个庭审中,公诉人和法官都说不出法轮功学员破坏哪条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律师为张德艳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信仰无罪。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的哪条法律和法规也不能对法轮功学员定罪。信仰“真善忍”无罪。

    该单位恶人:
    武强孙丽

    受害人:
    刘玉英隋英华汪桂华宋霞王桂兰于寿荣吴丽贤穆国栋金宝存张德艳王玉梅孙海峰尚莉萍(尚丽萍)于淑贤池秀华(迟秀华)于海萍蔡伟徐桂珍张长久徐贵荣(桂荣)张石英(张世英)陈岩杜秀莲刘邵军(邵君)于海兰刘春兰于秋兰宏(洪)淑云张丽娟马凤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诬判法轮功学员-抚顺望花区法院副院长李震遭报应
    2020年上半年132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中共法庭现形记(一)
    辽宁抚顺法院非法判刑-拒绝提供判决书
    辽宁抚顺市恶警张忠胜犯罪记录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25日 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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