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在开庭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法庭企图给法轮功学员扣上“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法轮功教人“真善忍”。“假恶斗”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但是在整个庭审中,公诉人和法官都说不出法轮功学员破坏哪条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律师为张德艳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信仰无罪。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而国家的哪条法律和法规也不能对法轮功学员定罪。信仰“真善忍”无罪。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25日 7:08:00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