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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区检察院

    简介:
    兴安区检察院
    ,公检法,区级。黑龙江省鹤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已经集中到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和法院。二零零一年年末,兴安区检察院、法院在鹤岗市开始构陷、冤判法轮功学员。
    目前,鹤岗市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兴安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面临非法开庭迫害。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有:由金英、李春辉、冯俊清、庞淑艳。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法院日前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冯俊清。外地律师为员冯俊清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冯俊清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证实了大法。兴安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孟宪荣多次打断律师的正义之声。

    该单位恶人:
    孟宪荣尤丕林

    受害人:
    祁欣萍(欣平)丁继旺刘玉(刘会、刘慧)周玉芹(玉琴)李宝霞由金英赵永杰李春辉庞中艳彭岩峰冯俊清由金英庞淑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九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黑龙江鹤岗市法轮功学员近年受迫害案例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12日 1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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