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莲花县法院,公检法。中共对外声称结束难以为继的邪恶劳教制度,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但没有减轻,反而以非法判刑的手段加重、加速迫害。
江西萍乡市法轮功学员荣爱梅、颜清华、刘金明被莲花县法院非法判刑两至三年后,街道司法所勒索每人两万元钱做保证金,才同意监外执行。
该单位恶人:李清萍
受害人:荣爱梅,颜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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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4: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