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所谓“法制教育学校”,从其机构的组成、劫持的行为、洗脑的手段和过程、对严重后果的彻底无视,无一不暴露出它是无法无天、践踏法律的黑监狱。洗脑班的主要成员,都是政法委、六一零的头目等,他们摧残人的良知,扼杀人的灵魂,毁灭人的道德和正义,干的都是无法无天,伤天害理的暴行,已经触犯了刑法,犯有“非法拘禁罪”、“酷刑罪”等! 一、“法制教育中心”是非法的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此外,《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山西省太原市所谓的“山西省法制学校”,实际上是中共当局非法侵犯公民信仰和人身自由的私设黑监狱,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劫持洗脑的强制洗脑班。其主要成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政法委及“610”办人员等),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是处于全封闭,互相隔离的状态中,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不能见面(主要怕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共同反迫害)。法轮功学员上厕所时,前后左右都有人跟着。每天在房间内任由“六一零”及帮凶们摆布:看诬蔑法轮功的影像、电视、书籍,每看完一个就要表态。最终是逼迫法轮功学员表示不炼法轮功了,同时还必须要写出三书(即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写了三书后,经“六一零”认定过了关方罢休,才不再折磨。 二、参与的所有责任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所谓的“法制学校”或“法制教育中心”也是变异怪胎,也和“劳动教养所”一样无需检察院起诉,无需法院裁决,只需政法委“610”利用公安人员就可把人随意绑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摧残。它是中共“六一零”私设的黑监狱,是名副其实的法西斯集中营,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因此,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借“法制教育中心“名义,用哄骗利诱、侮辱谩骂、长期剥夺睡眠、罚站、强迫看抹黑法轮功录像、毒打、等等非人的手段这么残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触犯法律,犯下“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已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18日 15:31:00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