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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中级法院

    简介:
    南阳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湖北省随州市四名女法轮功学员崔敏、杨明芳、陈尚兰、何秀丽,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在河南南阳市桐柏县被绑架,至今半年时间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在南阳市中级法院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驳回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 豫13刑终227号),维持宛城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

    赵培员被非法判决13年,罚金5万。王伟9年罚金4万,潘东兴8年罚3万,孙同仁7年罚4万,来桂敏7年8个月罚3万,王小碧7年罚3万,梁兆芳4年6个月罚3万,温建华4年罚2万,谭波4年罚2万,李洁荣3年罚2万,陈涛3年罚2万,董聚安2年罚1万,李晓玲2年罚2万,王英林1年10个月罚1万,王勤1年3个月罚1万,王静瑞(王伟姊妹)1年3月罚1万,王连凤1年3月罚1万,杨丰东判3缓5罚2万,葛凤芝判3缓4罚2万,王志清判3缓4罚2万,方宝军判3缓3罚2万,刘元真判2缓2罚5千,宋恒林(王连凤夫)判1缓1年6个月,罚5千,秦志伟判10个月缓1年,罚3千,刘会霞判7个月缓1年,罚3千,刁改春判7个月缓1年,罚3千。
    审判长:赵森
    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
    书记员:闫笑

    受害人:
    杨明芳崔敏王铁庄(王铁壮)王秀云赵培员(培元)陈尚兰何秀丽潘冬梅刘元珍王小碧张泽文(顺子) 王连凤(莲凤)陈丰明姚国富(姚国付)陈欲静(陈玉静)梁欣王琴(勤)温建华(闻健华)秦志伟王伟刘惠霞梁兆芳王静瑞刁改春董聚安李晓玲王英林孙同仁来桂敏杨丰东潘东兴李洁荣谭波王志清陈涛葛凤芝方宝军宋恒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河南南阳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入狱
    荒诞的二审-公诉人中途要延期补充证据

    联系:
    南阳市中级法院:
    曹建煜 检察院13903774133 65518001
    郑建银 副检察长 13703413009 65518002
    杨 军 副检察长 13937717777
    王旭东 主任 13598259088 65518086
    房崇 公诉局 13782063740
    南阳市法院 王光明 13937750316
    市法院审判庭 郑永昌 13903777269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17日 1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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