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平谷区法院

    简介:
    平谷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北京平谷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对法轮功学员王自成、张爱平夫妇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而王自成再次被迫害瘫痪,仍被铐着手铐脚镣,是被四名法警拽着胳膊腿拎进法庭的。

    平谷检察院充当公诉人是崔小琴,她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 构陷王自成、张爱萍。两位辩护律师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指出所有证据本身形式上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合法性,与案件无关,同时更进一 步指出了这些证据恰恰证明了办案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严重违法,在对公民的非法抓捕中身穿便衣且不出示任何证件并实施暴力。

    律师当庭提出立刻无罪释放王自成和张爱平。最后,检察官无言以对,法庭没有作出判决。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上午9点半,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在法院三层的第二中法庭对现年68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淑香进行非法庭审。参与非法庭审的是平谷检察院公诉部的廖璐和平谷区法院刑庭的孙国立。
    法官仅允许两名直系近亲属旁听,张淑香的儿女进行了旁听。而张淑香老伴却无法进行旁听,理由是:警察在进行非法抄家时,老伴在讯问笔录上签了字,老伴因此而成为张淑香“犯罪事实”的证人,证人是不允许旁听和辩护的。有些修炼人和家属不懂法律因此而配合了警察,希望同修们吸取此教训。
    张淑香老伴认定张淑香无罪,认为法官才犯法,并交给法官三点自己的看法:1、张淑香修炼大法后,多年的糖尿病等顽疾好了。2、张淑香修炼后曾捡到钱交给当时的城关派出所。3、无罪释放张淑香回家。
    辩护律师北京陈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该单位恶人:
    姚琳娜唐顺谭洁平杨连仲孙国立武林

    受害人:
    张久海李晓凤(小凤)马占全王自成张爱萍王建富马健杨小凤(晓凤)贾凤芝岳桂霞刘翠芬张兰芝刘凤华岳桂花于福兰张淑香赵满凤刘福赵军凤岳秀华赵凤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北京夫妇被非法庭审-王自成瘫痪仍被铐重刑具
    北京市王自成夫妇再次面临非法判刑

    联系: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平谷区法院 邮编:101200
    责任法官是刑庭副庭长:孙国立01089966505、01069953886、18600311171
    院长:李艳红
    副院长:张军13311501527、王晓蓉13511077906、张久新18600311276
    纪检组长:周正奎13311501793
    政治处主任:张海成18600311180

    刑庭人员如下:
    庭长:郑淑君18600311179
    副庭长:孙国立、武林13501377280
    法官:唐丽珺18600311217、熊仕明18600311267、潘友彬13801030646、
    赵景立18600311279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6日 14:25: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