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丰县法院,公检法,县级。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上午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法院非法庭审徐静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三位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周菊仙自辩,在法庭上陈述:“信仰合法,迫害有罪,法轮大法好!”
该单位恶人:朱东风
受害人:徐静,周菊仙,庄(莊)三彩,李绍贵,周富双,夏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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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年1月24日 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