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常德市检察院,公检法,市级。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医生刘冬仙被桃源县“610”非法抓捕,2007年4月3日在桃源县审判庭由常德市检察院初审,当时的主审法官是熊先明,审判长是魏云良,审判员是聂敏,代理审判员是龙志军。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三年。刘冬仙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数月生活不能自理。
该单位恶人:熊先明,魏良云,聂敏
受害人:刘朝阳,刘冬仙,刘锋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湖南常德市刘峰高、刘朝阳面临第三次非法庭审湖南常德市桃源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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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年6月7日 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