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眉县营头沟“八二零”基地洗脑班,六一零,县级。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将王明义劫持到眉县营头沟原“八二零”基地办强制洗脑班一个月左右,在洗脑班灌输对法轮大法的诽谤性谎言材料,强制写“三书”,并威胁说,不写“三书”就送劳教所。在此期间,“610”还到王明义家中骗去所谓的生活费一百元钱。这次迫害参与人员及单位有县“610”办公室主任王立三、公安局、国保大队、政法委等。
受害人:王明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陕西宝鸡市眉县王明义遭劳教、判刑等迫害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8日 23: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