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前进巷社居委,其他。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前后,安徽省合肥市包公派出所与合肥市宁国路前进巷社居委,对所辖区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要求法轮功学员签写问话笔录与所谓的「保证书」(上有「诬告滥诉」「法轮功×教」的诬蔑之词),两名办事人员说没办法是上面的命令,不写保证可能要办洗脑班或拘留。法轮功学员刘莉、陈良英拒不配合,正告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它几人情况待查。
受害人:刘莉,陈良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一)
联系:前进巷社居委受宁国路街道管理,街道主任电话:0551─64653261前进巷社居委王主任电话:0551─4656218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2日 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