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宝清县检察院,公检法,县级。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大法弟子姜玉玲、高玉环两人,将面临被非法庭审。宝清县公安局几次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不予立案,宝清县公安局再次罗列罪名在宝清县检察院立案,案件现被宝清县检察院立案并诉至宝清县法院,宝清县法院将对姜玉玲、高玉环非法开庭,非法开庭时间定于2015年12月28日上午八点半,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
受害人:姜玉玲,高玉环,周发(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绑架年轻夫妇和婴儿-黑龙江宝清县国保炮制假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二)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30日 9: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