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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区检察院

    简介:
    东营区检察院
    ,公检法,区级。山东市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张爱丽、高宏伟、王子明、商兆香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东营市东营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位于六户镇的东营市看守所。期间东营区检察院两次将构陷他们的案卷返回国保。大约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案卷第三次送往检察院。

    东营市、区检察院、区法院的参与迫害事实:
    东营市各区、县所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件,统一归到东营区检察院、区法院,便于政法委、610及国保操控办案情况。对于抄家抢到的资料,由并无鉴定资质的市公安局出具鉴定报告,将真相资料定性为“×教宣传品”,为进一步迫害学员提供非法“证据”。

    自二零一五年以来,有石强、刘学敏、潘玉瑛、陈茵、夏德云、郭树森、高宏伟、王子明、商兆香、张爱丽、邹佩霞、耿录堂、王学勇、李淑香等至少14名法轮功学员被东营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区法院非法判刑(及罚款)。其中两人分别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和七年半,罚款金额最高达三万元;两人(均为中年人)在被迫害后患病去世。

    二零二一年四月底,东营区检察院将王霞、王沐怡、崔桂芬构陷到区法院,欲于七月八日非法开庭。

    该单位恶人:
    李铮周忠华赵鹏

    受害人:
    夏德云郭树森李学荣石强孟玉(孟昱)范志勇孙玉霞李淑香张祎史焕玲刘学敏殷爱华陈茵潘玉英郑守理(守礼)张爱丽陈晓红刘燕美韩军高宏伟商兆香王连忠高洪伟郭秀华王子明郭宏媛王子明耿录堂(耿路堂)郭红琰(宏琰)孟繁芸周德勇贺伯青(贺柏青)车景娥白兴文郭运芳车景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
    山东东营、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近半年遭迫害简述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联系:
    检察长:崔江西18661396177
    主任:许丽丽18661396959
    检察官:王莎莎18661396357
    区法院刑庭长:吕珊珊18766753837
    东营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公诉科):
    科长李征0546-3012151、18661396376
    科长赵鹏0546-3012158
    东营区检察院(区号:0546),
    地址:东营区新区井冈山路910号,邮编:257000,
    举报电话:0546—3012100

    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李守勤 3012001 5620577 18661396601
    冯宗利 3012002 8268936 18661396936
    李乃煊 3012003 8201966 18678669966
    李德智 3012005 8917611 18661396333
    张 彬 3012006 8509950 18661396900
    马红光 3012007 8255067 18661396960
    王宝玺 3012008 8225696 18661396336
    温夕辉 3012009 8093387 18661396377
    李雪林 3012016 8209849 18661396387
    张文成 3012057 8268959 18661396912
    田居传 3012105 8268926 18661396939
    控申科:
    李志刚 3012050 8260688 18661396919
    反渎局:
    刘东峰 3012197 8306739 18661396396
    监所科:
    许新泉 3012099 8202920 18661396908
    警务科:
    任晓华 3012198 8268223 18661396300
    公诉科:
    周金锴 3012158 8268958 18661396300
    反贪局:
    李清泉 3012185 8268072 18661396388
    办公室:3012068 传真:3012081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9日 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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