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兴宁法院,公检法。继非法判兴宁石马镇的何新芳和合水镇的袁玉娇,成为兴宁公检法司连基本的法律程序不走,而是采取暗箱操作秘密宣判破坏法律的第一案之后,接二连三用同样的套路先后非法判了龙田镇的刘利春和兴宁党校的刘备平。
今年(二零一六年)兴宁公检法司又故伎重演,上演了非法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因诉江被绑架的合水中心小学的黄宗朋六年,罚款二万元,龙田镇的廖娟娜五年,叶塘镇的廖利新四年。
受害人:廖丽新,黄宗朋,刘备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3日 13: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