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渝碚路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渝碚路派出所警察万忠、沙坪坝供电局保卫科马科长与王万全等人,强行将我从沙坪坝区汉渝路的我妻子余清珍的堂妹余淑明家中,绑架到沙坪坝邮政招待所二楼的洗脑班(渝碚路街道办事处和沙坪坝供电局共同办的洗脑班)关押洗脑。渝碚路街道办事处的姓顾的副主任与其综治办的白××等人,强迫我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至七月三十一日才放我回家。非法拘禁我二十五天。
受害人:王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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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6月6日 2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