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黔江区检察院,公检法,区级。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黔江区检察院检察员余显波公诉王淑琼触犯刑法第300条,提起公诉,说王淑琼到南海贴标语危害社会,他们为了找到证据,连王淑琼的亲属家都搜查了两次。一次次的骚扰,拘留,绑架、判刑,王淑琼的亲属们也生活在恐怖之中。
该单位恶人:余显波
受害人:王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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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8日 7: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