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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法院庭长张太亮、刘光生冤判王淑琼四年。王淑琼说,你们是栽赃陷害。我从未去过南海。我不服,我要上诉。二审的审判长张绍福、池洪宇、王飞、书记员洪平,他们不听律师梁利均、罗天灿的请求,要求查明事实,违法坚持维持原判。由于一审判决,王淑琼是“主犯”,重庆市第四中级法院也给王淑琼冤定为维持原判。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8日 1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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