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佛山市法院,公检法,市级。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广东省佛山市公检法系统至少绑架构陷、枉判了44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七旬法轮功学员4位,六旬法轮功学员4位,青年法轮功学员2位。12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上,其中十年以上2位。马秀兰(69岁)非法庭审后三个月后含冤离世,没有计入统计人数。
佛山市中共法院积极、主动参与迫害法轮功,表现在:拒绝对病危的法轮功学员取保和保外就医、强行对病危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恶意举报并导致一位无罪辩护律师被非法吊销执业资格证。
受害人:李金阳,庞永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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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14日 5: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