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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亭镇派出所

    简介:
    东亭镇派出所
    ,公检法,镇级。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定州市刘春乡马阜才村大法弟子王俊桥老太太为了让更多的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得福报,她去东亭镇、东亭村赶庙会,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讲真相时,被东亭镇派出所警察王少辉等两名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里,没收她身上八十元真相币及真相资料,让王俊桥坐铁椅子逼供,王俊桥还善意的给他们讲真相,王少辉搧了王俊桥老太太一记耳光,她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王少辉吓呆了,就把她关在一间屋里呆着。之后,警察召来村书记和家属,村书记告诉警察们:“她又没做坏事,多少派出所她都进去过,都堂堂正正的出来了,你们还不快点让她回家。”警察们听明白后让王俊桥老太太返家。

    案内相关违法失职人员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该单位恶人:
    王少辉

    受害人:
    肖占芳刘雪芬(刘薛芬)吴秀书吕惠萍(吕会平)刘杏兰侯秀青王俊乔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村书记-“你们还不快点让她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2日 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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