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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天水市公安局于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将五位天水市法轮功学员资料移送天水市检察院非法审查起诉,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天水市检察院交由天水市秦城区检察院非法审查起诉。 张金梅、王伟平、杨景春、赵后雨、尚君斌五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秦城区法院同时非法庭审,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张金梅十九年、王伟平十八年、杨景春十六年、赵后雨十二年、尚君斌四年。全员上诉天水市中级法院,之后天水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中裁定为“维持原判”。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19日 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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