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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区看守所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外面正门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全景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简介:
    长宁区看守所
    ,公检法。上海长宁看守所原地址是清池路108号,于二零一八年搬至北翟路1436号(长宁拘留所在同一地址内的另一栋楼里)。看守所的大楼是新建的,硬件设施看起来有改善,环境比较干净,但对人的管制却非常邪恶;强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穿黄马甲,由两个包夹监视一举一动。法轮功学员何冰钢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出现四肢瘫痪、头晕头痛、睡不着觉,而且还会大小便失禁。

    一、监室的环境与生活

    长条形的监室大概有3.5-4米宽,约15米长。朝向走廊的监室门有实心的铁门和栅栏门。监室内有长通铺,大概10米长,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头对脚,脚对头式的睡觉。通铺下的格子里是储物空间,大帐箱和脸盆等可以放在里面。监室内还有毛巾架,水杯架,书架。

    监室的墙上有喇叭,狱警可以呼叫通知。一个监室有四个摄像头,头顶一个,两侧监室门的墙上各有一个摄像头,水杯架旁的对讲器上还有一个。可以说是进入其中的人,是全方位无死角被监控的。也就是说吃饭,睡觉,上厕所,洗澡都被完全拍摄下来。

    监室里有洗手池、厕所以及淋浴。每周五才能洗一次淋浴,但被认为违规的人是不可以淋浴的,没有洗澡资格。洗手池里有冷水和热水龙头,热水龙头里可以直接放出供饮用的热水。因为有规定,热水只能供饮用,无法洗漱。还好狱警对此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否则每天只能用冷水来洗漱了。洗漱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大概晚上六点左右,监室有十几个人的话,平均一个人的洗漱时间只有5-7分钟。因为时间集中,热水来不及烧,所以排在晚些的人,常常只能用冷水来洗。在押人员如果被认为表现不好,或因为连坐,随时都会被取消洗漱的资格,就这样脏着。洗漱之后是洗衣服。(如果晒的衣服不干,还有狱警放假,人手少不开放风门,都不可以洗衣服。因此要么不换衣服,要么换下来的袜子、短裤等放在坐垫包里,枕在头下睡觉。)

    看守所的生活是军事化的。早上6点半左右喇叭呼叫起床,刷牙洗脸后,蹲坐在墙边吃早饭。早饭是馒头、咸菜;隔天多一个白煮蛋。吃几个馒头前一天自己报。馒头要吃完,不许多吃多占,吃不完想给别人吃也不行,属于私自馈赠,违反监规,要点票(点票就是记过,一错记一票,有了票就要受罚)。喝水、上厕所要先报告,也有时间段规定,要经过监内值班人员或者狱警的批准。喝水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喝。

    上午下午都有一段“静坐”时间,要求盘腿,不能倚靠,要坐直,不许讲话。(如果没被点票,一天静坐的时间有两三个小时。如果受罚,取消自由活动,取消洗漱和洗衣,取消看电视,一天的罚坐时间会达到六到近十个小时。)每个人坐在什么地方,睡在什么地方都有规定,一般按照自己的编号来,不可以随意变换位置。通常上午“静坐”期间狱警进监室检查,点评。坐完毕之后,不受罚的人可以自由活动,可以靠墙坐,看书,吃大帐。(如果家属给看守所送了钱,一个月可以有一次购买生活用品和食物的机会,叫开大帐。看守所的伙食可以管饱,但伙食标准比较低,吃久了的人经常觉得没有油水,肚子会饿,所以需要买大帐,来给自己加餐。)下午“静坐”后的自由活动期间,可以看电视,也可能按照狱警的指令放风,晒衣服。如果不能到放风场去,监室内的人可能可以在监室内绕着走几圈。当然如果不通知你走,你是不能随意在监室内走动的。

    十一点左右吃中饭,饭后有一个多小时的午睡时间。

    面对监室门的实心铁门(放风门)打开后,可以进入一个大概4米宽,4米长的放风区间。放风场的上空布满铁栏杆,放风场里还有监控和对讲机,里面也有晾衣服的地方和水池。放风场只有不下雨或者不是节假日才能来。节假日因为上班的狱警少,所以不给放风。工作日下午可能有一次放风机会,看看太阳和天空,一次大概十分钟左右。但放风的权利也随时可能被剥夺。

    在放风门的同一堵墙上有一个电视。如果监室的人没被取消资格,下午和晚上的时候可以看电视,全是中央一套。下午都是抗日、长征或者打国民党的片子,接受爱党教育洗脑。晚上7点开始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继续接受洗脑灌输,之后,看中央一套的电视剧,到晚上9点半左右关电视睡觉。

    二、扭曲人性的监规监纪

    遇到节假日,如元旦、过年、五一、十一狱警要放假,看守的人少。在押人员被要求写承诺书,遵守监规监纪。节前给你做规矩,延长每天静坐的时间,加深受处罚的印象。放假回来后,根据值班狱警的记录,监室内人的主动汇报和调取监控,评判节假日期间的表现。被发现表现不好,常常整个监室严管。如何处罚,全看狱警了:罚坐或取消看电视,罚不许放风,罚不给洗衣服,罚不许洗漱,罚站等等。

    做规矩其实是对人格的侮辱,但狱警觉得完全应该,因为按照他们的话说,里面只有两类人:犯罪份子和犯罪嫌疑人。换句话说被歧视对待,侮辱性的对待是你活该,谁让你进来的,这里就是惩罚人的地方,要让你尝尝苦头,非人的对待。

    罚坐时间长的,一天能坐近十个小时。因为一天有大量的时间需要坐,而且坐时不许交谈,只能都对着墙或都对着空气说话,不能看向对方。如此诡异的交流方式,在里面呆了一段时间的人,行为和心理上都少不了扭曲。

    监规规定,不经狱警批准,不许互相馈赠,否则就要受罚。看到别人有困难提供帮助,是正常的人性,善的表现。而在长宁看守所,善的行为是被限制和制止的。乐于助人不被倡导,不难看出这样的监规有多邪恶。

    每个在押人员都有一个号,里面不叫人的姓名,而叫编号。人从此等同于一个编号。人的姓名是父母给的,记录了父(母)的姓氏,人的辈分以及父母的期望。有时可以通过姓名知道一个人的民族,出生的时代以及父母的文化水平,家庭环境等等,可以说姓名承载了一个人的信息。而被取消姓名,只有编号的人,成为了缺失的人。这样的做法,其实已经传递了一个信息:只要你在里面,你就什么都不是。

    监规规定不许打听他人的案情。在押人员之间叫号,相互不许了解案情。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还不许谈论导致这种情况的“案情”。人和人被关押在一起还是没有交流,和形同陌路差不多。

    三、随意无原则的点票,处罚在押人员

    狱警有时会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随意给人点票。比如:不要你说话的时候你说话了,要被点票; 放风唱歌要被点票;大声说话、笑也要点票;进门不报告也要点票;一个裤脚高,一个裤脚低要点票;衣服要放在坐垫包里,包没有打好,要点票;腿伸的越界要点票;毛巾没有叠整齐了,点票;架子上放了不该放的东西,点票;没有坐在规定的位置上点票;不按规定时间上厕所,点票;坐垫包没有放整齐点票;点名要回答“到”,如果不够响亮,要点票。各式各样的规定,不按照做就是点票,罚。可以说不被点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坐要坐成一条直线,否则要被纠正。大帐被要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吃掉,否则要被扔掉,受罚。背不出监规监纪的人继续罚坐,等等。

    最常见的处罚形式就是罚洗厕所,罚做卫生,罚坐,罚站,罚取消洗漱,限制大帐购买金额,罚不许看电视,罚取消洗澡,有时”连坐”整个监室严管。

    监规鼓励相互检举揭发(犯罪),狱警也会经常找人谈话,了解情况。长期被关押的人,性格和行为会扭曲,要么不敢说话,要么喜爱背后告状。

    监规上规定对不合理的做法可以申诉,但是狱警往往都是相互袒护的,对敢于争辩抗诉的人会找方法来找你的茬。面对随时被点票的情况,大多数人都选择了逆来顺受。长时间在这样不正常的环境下生活并被处罚的人,人格和行为往往会被扭曲,会变的不正常。

    四、任意凌辱人格和尊严

    在监室里随时被监听,监视。监室里有监听设备,还有四个摄像头,头顶一个,监室两侧各一个,墙壁上的对讲器上还有一个。可以说是进入其中的人,是全方位被监控的。也就是说吃饭、睡觉、上厕所、洗澡都被完全拍摄下来。说是为了防止新进人员被人殴打,在狱警进入监室讲评的时候新人被要求当众脱光,接受检查,大概持续三到五天。

    一、两周还要抄监一次,在押人员被要求把所有的物品拿出来给狱警检查,看有无违禁物品,比如线头、笔、尖锐物品等。所有人被要求脱光检查,头发披下,袜子脱掉,嘴巴张开,舌头伸出,跳跃以给狱警检查。大帐箱内的食品,被子,衣物等被随意扔掷。有时刚发大帐,刚整理好物品就抄监,不同人的物品都被混在一起,人为的制造了混乱。人格和尊严被任意凌辱。

    狱警进入监室,要求在押人员面墙蹲下,双手扶墙。狱警开门的时候,被要求后背朝门蹲下,双手抱头。经过一扇门被要求喊报告。被提审的时候,被铐上手铐,要求双手抱头行走。

    五、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关在哪个监室,和哪些人关在一起,座位和床位的安排都是经过精心考虑的。

    一个“主管狱警”负责一到两个监室,除了亲身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外,还教唆、命令同监室犯人(包夹)监视、看管法轮功学员。除了“主管狱警”,还有其他狱警、警长、所长等监视、观察、分析每个法轮功学员。看守所的狱警定期不定期找法轮功学员谈话,所有谈话内容被用电脑记录下来,目的是掌握更多细节与心理活动,反馈给“610”和国保,伺机“破案”或企图说服“转化”法轮功学员,让他们放弃修炼,摧毁修炼人的意志。

    普通在押人员穿蓝马甲,没有专人看管。法轮功学员穿黄马甲,由两个包夹负责看管,一举一动受到监视。如果包夹有事走开了,没有看住法轮功学员会被点票,受处罚。包夹还被要求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同监室不同的包夹会扮演不同角色,有的唱红脸,有的唱白脸。(这样有针对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在看守所非常少见)

    不许法轮功学员炼功和做发正念手势,如果违反,不仅自己受罚,还要“连坐”包夹或同监室的人一起受罚。以直接触及人的利益的邪恶方式(如:点票;罚站;限制买大帐;不让全监室看电视;整个监室罚坐;整个监室晚上不许洗漱等等),在狱警权限范围内,他们可以任意根据喜好来剥夺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将法轮功学员捍卫人权的行为歪曲成自私、不尊重他人、没有集体观念等,以达到挑动仇恨,绑架在押人员为其所用,被动甚至主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果学员继续坚持炼功,要上手铐和脚镣,上厕所也不松开,这样上厕所就要依靠包夹来帮你完成了。学员再坚持,还要关禁闭等等。很多学员在这样迫害的情况下,出现了身体异常。

    二零一六年,法轮功学员屠明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她有严重皮肤病症状,发作时,全身出血。

    法轮功学员刘成英被非法关押期间,因为长期坐板,不允许下来走动,造成她的腰很疼,一直疼到脚下,很难受。

    法轮功学员何冰钢在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出现四肢瘫痪,只能躺着,不能走,颈椎问题导致头晕头痛,晚上睡不着觉,而且还会大小便失禁。

    法轮功学员张轶博在被非法关押数月后,胸部出现肿块。律师及家属要求送医院做检查,被看守所以狱医已经看过为由,声称“张轶博身体没问题”予以敷衍搪塞。律师及家属也找了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取保候审。看守所对律师及家属的要求置之不理。张轶博胸前的肿块迅速增大,经检查确诊是恶性肿瘤,癌症早期。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送进医院进行乳腺外科切除手术。这正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政策的真实体现。

    禁止学员宣传法轮功,禁止在押人员听真相。因为没有原则的任意处罚,仅有的可怜的一点“自由”可以被随时剥夺,人格和尊严被肆意践踏,在这样的环境下,因为怕受处罚,在押人员出与自保,根本不敢也不愿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嘉定区看守所一直以防疫为名,停止家属给被关押的亲人送钱、送衣物,至今尚未恢复。被非法关押在长宁区看守所、嘉定区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已经被关押了半年多。据家属透露,只是在亲人刚被劫持进去的时候被允许送过一次钱和衣物,之后看守所就以疫情防控为由,停止接收钱和衣物。

    该单位恶人:
    寿倩雯吴荔滨

    受害人:
    何冰刚范国平张英李玮玲(纬聆)应钰蒋滨(蒋斌)曹红如(曹洪茹)李琳琳天乐之母徐汉明庞光文刘成英张懿(张毅)周云天吴湘琳顾宝群陆铮张轶博曹琼芝侯慧芳(惠芳)杨爱花王月化名邱珍丽高琴妹杨惠芬吴小峰姚远赵斌张书琴赵斌吴中天翁萍陈蔚韩雪娇杨建华勾新刚王云张菊齐奇赵晓东林秋芃李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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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0日 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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