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济宁公安局,公检法,市级。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山东济宁法轮功学员张兆燕在她的裁缝店里给一领着孩子的女士讲真相,该女士出门后将其举报。随后,济宁柳行派出所和济宁公安局将张兆燕带走,并抄了裁缝店,抄了家。然后将张兆燕非法拘留10天。
受害人:苏秀英,张兆燕(张兆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19日 1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