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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中级法院

    简介:
    四平中级法院
    ,公检法,市级。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法院对孟祥岐等十四名长春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七~九年,并勒索罚金三千~五千元;两名“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缓刑。

    目前,此案已上诉至四平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是刑一庭副庭长李晓霞(0434-3195145);一审负责人是梨树县法院审判长李楠;审判员崔仁、张德鸿;书记员刘畅、孙迪峰;检察官是王哲。

    对这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都是采取先绑架,再非法罗织罪名的手段实施迫害。为加重迫害,还把孟祥岐及其岳母付贵华扣上成所谓的“头目”的罪名。

    被非法判刑的14名法轮功学员,每人家里基本上都有平时阅读的大法书籍,但非法判决的时候为了凑数量,每个人所谓的证据竟成了多少字符,多少分钟。

    最终,以这些法轮功学员都在明慧网上署名发表受迫害文章及严正声明,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为所谓的“罪名”,重判七至九年。如果这种所谓的受迫害文章真的是污蔑,那法院应该把它拿出来,说出事实依据来,而非避而不谈。

    受害人:
    曲娅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吉林省公主岭市曲亚平遭八年冤狱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18日 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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