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山阳区检察院,公检法。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准许检察院撤诉,山阳区检察院以“因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焦作市法轮功学员张喆、李小君、孙燕平的起诉,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获释回家。
河南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对法轮功学员原允香、李桂莲、王小青做出不起诉决定,原允香、李桂莲、王小青当天被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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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年1月19日 13: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