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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海务派出所

    简介:
    李海务派出所
    ,公检法。二零一八年一月下旬,山东省聊城市黄焕珍等2位女法轮功学员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李海务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
    依据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周小朝、石登灵在本案的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而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对周小朝、石登灵的一系列绑架、关押、抄家、抢劫走法轮大法书几大包、非法断电、断煤气,两天两夜不让睡觉的变相肉刑逼供(刑讯逼供),以及贵定县检察院的非法构陷,涉嫌以下犯罪:刑讯逼供罪、徇私枉法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财产侵占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罪,无搜查证、立案决定书径行搜查,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

    另,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其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山东省聊城市女法轮功学员黄焕芝、高小平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李海务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聊城市看守所,至今已5个月之久。(聊城市看守所临时搬迁到冠县东古城镇田马元村附近)
    据悉,李海务派出所已将两人所谓“案卷材料”送到东昌府区检察院,东昌府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之间反复送卷、退卷,仍在走非法的“司法程序”,就是不肯无罪释放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针对李海务派出所的不法行径,已将此事件举报到最高检察院举报中心,并收到举报中心的回复查询线索,查询线索号码:A20180301c738b724。

    该单位恶人:
    张庆泉

    受害人:
    高小平黄晓珍(黄焕芝)黄焕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联系:
    所长:张庆泉
    警察;13706353395、17863561229、18365818117
    主要责任人:东昌府区李海务派出所 王副所长 13706353395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1日 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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