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滨海新区大港法院,公检法,区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法轮功学员李建然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法院非法判三缓三,罚金两千元。
受害人:李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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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年3月12日 1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