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牟平区法院,公检法,区级。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烟台市牟平区法院不顾真相事实,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对两名栖霞市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其中刘国爱遭诬判2年半,张林遭诬判2年。目前俩人均提出上诉。
受害人:刘淑和,王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29日 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