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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何江菊 二零零三年五月 罚款一万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未给收据) 尹雪节 二零零三年七月 罚款二千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邓光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罚款七千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有收据) 李学仁 二零零三年 罚款一万二千万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伍生英取保候审四千元 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公安国保大队把湖南安仁县的法轮功学员张梅发(七十六岁)从家里绑架到安仁县公安局,强迫他写“不炼法轮功保证”。安仁县政法委、610、法院、检察院、公安串通,黑箱作业,无中生有。安仁县法院拟定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对张梅发非法审判,因国内外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抵制,这次非法审判迫害草草收场。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张梅发接到安仁县法院的“判决书”,张梅发被诬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该单位恶人: 受害人: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12日 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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