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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仁县公安局

    简介:
    安仁县公安局
    ,军警特,县级。大法弟子陈至理交二零零三年七月六日 取保候审二万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何江菊 二零零三年五月 罚款一万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未给收据)

    尹雪节 二零零三年七月 罚款二千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邓光富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罚款七千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有收据)

    李学仁 二零零三年 罚款一万二千万元 交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伍生英取保候审四千元 安仁县公安局 (未给收据)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公安国保大队把湖南安仁县的法轮功学员张梅发(七十六岁)从家里绑架到安仁县公安局,强迫他写“不炼法轮功保证”。安仁县政法委、610、法院、检察院、公安串通,黑箱作业,无中生有。安仁县法院拟定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对张梅发非法审判,因国内外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抵制,这次非法审判迫害草草收场。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张梅发接到安仁县法院的“判决书”,张梅发被诬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该单位恶人:
    陈运清陈长文邓光潭侯志健谭建平张斌豆小飞

    受害人:
    李花林李小英陈义元许运炎曹林芳曹林英陈至理(知理)(志理)何迎春何江菊许兰芬许化堂尹雪节邓光富李学仁伍生英李六妹李桂林彭宗文李建勋段邦孝陈年妹王志芳卢柏生卢良林凡三发(樊三发)何苍白王叶青彭小敏曹连芳永兴县大法弟子彭安林侯细女李莲花张国扬李卫成陈艳芳陈义元彭小兵张梅发唐美英刘显红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湖南法院对七十六岁老人非法判刑
    湖南永兴县、安仁县公安局、610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款
    湖南郴州市恶警绑架、毒打、勒索无辜公民

    联系:
    安仁县公安局局长 邓光谭:13975754126
    外事股股长 陈运清:13017357356
    县政法委书记 陈合欢:13973503758
    安仁县公安局书记 陈必岚:13973545818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12日 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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