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治市中级法院,公检法,市级。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潞安集团王庄煤矿职工,法轮功学员张岩冰,被长治市郊区法院枉判三年。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张岩冰上诉至长治市中级法院(综合审判庭)。
受害人:张岩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联系:长治市中级法院电话:0355-2190325 0355-2190205 0355-2190031 0355-2190123 。邮编:046011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29日 14: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