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花垣县法院,公检法,县级。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由花垣县法院审判长杨朝晖、陪审员龙文波、杨岚组成的合议庭冤判肖永康四年刑期。
肖永康上诉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审判长王平、审判员龙海、杨向路对肖永康非法维持原判。
该单位恶人:龙文波,杨岚,杨朝晖
受害人:肖永康
迫害类型: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4日 9: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