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岸区社保局,政府机关,区级。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法轮功学员洪桂梅、窦堰生都已被诬判二年,刑期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各被勒索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两人两年期间的退休金合计十几万元,被武汉市江岸区社保局全部扣发, 给法轮功学员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是严重的经济迫害。
受害人:洪桂梅,窦堰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九年九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16日 1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