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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公安局

    简介:
    咸宁市公安局
    ,公检法,市级。1、局领导(通信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邮编:437100)
    吴晖 咸宁市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0715-8232222(办)
    胡甲文 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0715-8232001(办)
    聂胜 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0715-8172010(办) 18995826665(手机)
    来华雄0715-8232003(办)13972843009(手机)18995829998(警务通)202(350M呼号)
    黎农保0715-8232005(办)13329985668(手机)18995826666(警务通)203(350M呼号)
    周毅0715-8232002(办)13886549188(手机)18995826005(警务通)205(350M呼号)
    黎正刚0715-8232007(办)13907244878(手机)18995826006(警务通)206(350M呼号)
    肖传家0715-8232169(办)13387166666(手机)18995826007(警务通)207(350M呼号)
    王玉梅0715-8232006(办)13986610707(手机)18995826008(警务通)208(350M呼号)
    张银轩0715-8232129(办)13972844618(手机)18995826017(警务通)212(350M呼号)
    李逸平0715-8232008(办)13807249066(手机)18995826009(警务通)209(350M呼号)
    吴敏0715-8232009(办)13367155918(手机)18995826010(警务通)210(350M呼号)
    施世涛0715-8232042(办)13329990001(手机)18995826777(警务通)211(350M呼号)
    卢文星0715-8232128(办)13807240839(手机)18995826018(警务通)215(350M呼号)
    杨庆文13972850899(手机)18995829889(警务通)
    刘林祥13807248360(手机)18995826016(警务通)

    二十三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历任了十个公安局局长(陈锦华、田丰、马国宪、龚道安、董国祥、周勇、刘红洲、胡甲文、肖天树、吴晓波,其中龚道安、董国祥、肖天树被法律处置,成为中共的阶下囚),在具体执行这个非法的邪恶命令的过程中,明知道没有法律依据可循,但还是盲目地执行,对咸宁市七个辖区(咸安区、温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疯狂的迫害,既践踏了国家法律,又使无数善良的民众遭受极其严重的伤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4月20日,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53人;被迫害致残6人;被非法判刑45人次;被非法劳教109人;被洗脑迫害346人次;被强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有322人693人次;被骚扰3万人次;至少224人565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开除工作18人;3人失踪;35人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被敲诈勒索现金共计436万余元,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汽车等大量私人财产不计其数。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无理克扣工资、生意倒闭等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计数。

    下面是湖北省咸宁市历任这个十个公安局局长(陈锦华、田丰、马国宪、龚道安、董国祥、周勇、刘红洲、胡甲文、肖天树、吴晓波)任职期间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迫害案例。

    一、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公安局局长陈锦华

    陈锦华,男,原咸宁地区公安处处长,咸宁改市后,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他有四个帮手:雷文、宋瑞生、邹卫国、程良海,都是副职,副公安局长,具体执行迫害法轮功命令的执法领导。当然,还有很多副局长、副政委、副市长参与过迫害,如: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邓明辉、咸宁市公安副局长胡大文、咸宁市副市长张祖新、咸宁市副市长程传忠、咸宁市“610”成员钱凡和杨福辉、副政委杨庆文,等等。他们的罪恶也是很大的,留下无穷的后患。

    陈锦华在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发生的迫害,列举部份实例(都是当时的年龄):

    1、错误执行江泽民的命令,绑架法轮大法咸宁市义务辅导站负责人。

    法轮功义务辅导站负责人咸宁医学院中医教研室主任章琪。1999年4.25发生后不久,公安局和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就找了章琪谈话,非法拘禁了大半天。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假借法律的名义绑架了各地的法轮功辅导站义务负责人,章琪也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2、指挥公安局、派出所、政保人员、交警等人员围、追、堵、截、敲诈勒索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面对众多的法轮功学员的上访,咸宁市政法委就指挥公安局、派出所、政保人员、交警,要挟各单位党委和保安人员,在路上、车站设卡,围、追、堵、截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还专门派人到武汉、北京寻觅、绑架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国安人员还对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进行非法监听,对住宅进行非法监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跟踪。遭受迫害的包括魏月秀、邹注娇、方锦莲、徐全坤夫妇、黄美英、陈建平、华桃凤等人。

    1999年10月份,县教委在教委招待所办洗脑班,大概几十个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其中就有华桃凤、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晓春、丁望梅等。参与迫害的手段是念诬陷法轮功的文章,逼迫做笔记,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等。其中,陈建平的迫害经历如下。

    ◇陈建平,男,二十九岁,咸宁市煤化局职工。1998年开始学法轮功。为了制止迫害,陈建平于1999年7月21日依法到湖北省省政府上访,向领导反映法轮功的实际情况。在省政府门口被武警绑架到一个学校非法关押。咸宁市公安局劫持回咸宁,非法关押在一号桥派出所铁笼内一天,无吃的,无喝的,无睡的。下午由煤化局郭衡武副局长接回,在单位开批斗会,整治陈建平。

    1999年8月份陈建平到北京依法上访,想以自己家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亲身经历告诉国家领导人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希望政府能纠正这场错误迫害运动。但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带人到北京绑架了他,在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拘留了二天,每天吃二个窝窝头,自己用瓶到厕所接水管里一滴一滴的水喝。二天后,他被宋瑞生等恶警劫持回咸宁,非法关押在温泉双鹤桥拘留所十五天,每天收二十元生活费。他绝食反对这种不合理的关押,但是,狱警把法轮功学员分散非法关押,还强行野蛮灌食。

    十五天后,恶警不但不放人,还把他直接转送到温泉韵泉宾馆洗脑班强制洗脑,进行精神迫害。在洗脑班,每天隔离在一个房子里,不准炼功,不准学法,不准与家人联系,强制看中共邪党电视和报纸,逼迫写所谓的“思想汇报”,每天收五十元伙食费。非法关押一个月才放人。

    回家后,单位要求陈建平每天到办公室呆着,不给工资,每天由政工科的胡开德监视着,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报纸,灌输邪党文化,毒害他。在这期间,当时的煤化局局长杜德安拍桌打椅,辱骂法轮功师父,不相信善恶有报,想强制转化陈建平的思想。后来,在一次车祸中,杜德安受了重伤,遭到了恶报。

    1999年10月份,县教委在教委招待所办洗脑班,大概几十个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其中就有华桃凤、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晓春、丁望梅等。参与迫害的手段是念诬陷法轮功的文章,逼迫做笔记,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等。

    3、指挥派出所警察如土匪般非法抄家的部份实例

    由于在开始迫害前,国保警察已经掌握了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警察在各单位、乡、镇、村的密切配合下,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去非法抄家,如同土匪一样,翻箱倒柜,抢走了很多法轮功书籍、炼功服、磁带、录像带、播放机,甚至很多现金,据为己有。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都遭遇过这种迫害手段。包括郑自祥、吴美娥、卢艳华、李艳红、何爱娥、洪海华、陈银芝、陶席珍等人,其中,洪海华的迫害经历如下。

    ◇洪海华,男,四十二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和妻子经商。1999年1月,他有缘幸遇法轮功,看了法轮功书后,他深感书中讲的“真善忍”是做好人的标准,他决定要做这样的好人,脾气好了,身体健康了,心情舒畅了,为人处世温和了。

    1999年7月22日下午三点,洪海华正在他的股份气站上班,沙堆派出所所长李大成等人开着警车到他气站不由分说把他绑架到派出所,强行要他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还说以后不能再炼法轮功了,他听后感到震惊说,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错吗?你们不能抓好人,当时姓卢的副所长说:“共产党给我钱,江爹叫我杀人放火我都干。”

    7月24日下午,洪海华先生正在他老家茶行畈有事,李大成等人也是开着警车到那里强行把他绑架到锡山一个宾馆,说是要交代学炼法轮功的情况。他到那里时,那里已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为首的是一名姓吴的公安局副局长。9月份县工商局把经商行业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诱骗到一起,以表态为名,每人敲诈两百元,当时他夫妻二人也被敲诈。

    2000年7月一天,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杨雄、张定二等人伙同沙堆派出所,私闯他家住宅,非法抄家,并绑架了他,在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敲诈现金六千多元。

    2001年3月份,公安局国保大队杨雄等人又非法将他绑架到隽水医院妄图洗脑迫害,非法关押十多天,妄图敲诈现金未成。

    4、被非法劳教的部份实例

    劳教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劳教直接绕过司法程序,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这为中共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政法委、“六一零”可以任意把法轮功学员绑架送去劳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劳教期。

    劳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手段,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动教养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残,百余种酷刑触目惊心。列举几例:

    ◇1999年12月30日,咸宁市公安局非法劳教第一批女性法轮功学员。她们是方锦莲(二年)、任会芳(一年六个月)等等,是温泉公安分局度志祥、同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岔路口派出所两名女恶警一起劫持到沙洋劳教所的。

    ◇1999年12月31日,咸宁市公安局非法劳教第一批男性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徐长虹(温泉区,一年)、汪礼迪(温泉区,一年)、吴卫华(温泉区,一年六个月)、杨小勇(温泉区,三年)、周国强(赤壁市,三年)、王国平(嘉鱼县,一年六个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

    ◇高志,男,三十多岁,原咸宁粮食学校体育教师。1999年8月份高志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三年。

    ◇向德斌,男,三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2001年向德斌被恶人诬告,在家中被绑架,送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罗岳峰,男,三十多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2000年,罗岳峰被非法劳教三年。

    ◇汪芹,女,二十多岁,未婚,咸安区教师。2001年5月份,她被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在那里她被七、八个恶警踩在地上用两根电棍电击,她的头脚被电得翘起来,小便失禁;电棍打在头上,象重物猛击头部。恶警还限制她上厕所,不许互相交谈,行动被吸毒犯监控,每天被迫军训。她曾被罚贴墙立正,背部必须全部挨墙,不长时间就无法站立,脚已不能弯曲。后来她被关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那是2001年6月,一起被劫持去的有六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电棍是恶警最常用的酷刑。她被电过脚心,整个脚板像是被撕下一样,手指尖也被电过。在沙洋劳教所,她还被迫做奴工,一天要摘五麻袋花生,十指红通通的,疼痛钻心。有的恶警用刑很变态,对法轮功学员电阴道、乳房的都有,二大队有一个被打断了腿,还不放人。

    5、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实例

    ◇1999年8月26日夜晚,在北京朝阳区韦沟租房子住的依法上访的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方锦莲、任会芳、章红平、杨小勇、汪礼迪、姜亚伽及八个月大仍在吃奶的儿子汪嘉悟、陈晏平、陈建平、陈静文及五岁儿子陈爽、徐长虹、陈谦、吴卫华等被绑架到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关押一天二夜,8月28日被非法接回咸宁市,被非法关押到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参与者是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恶警金国新、陈真会等,还有北京朝阳区苇沟联防队人员。

    ◇1999年9月份的一天,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李金桥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几十人到温泉大商城门前空地上参加集体晨炼法轮功,被当地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到岔路口派出所。参与迫害的恶警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政保科科长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白玉平、程乐斌等。

    ◇1999年11月24日早晨五点,通城县县城法轮功学员华桃凤、汪信清、杜崇武、罗兰芬等十一人在隽水镇隽水河堤集体炼法轮功,被县国保大队长潘少明、何克孝(已遭恶报死亡)、李英灿、张定二等恶警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县第一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被非法送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

    ◇2000年上半年,通城县法轮功学员熊洋波与很多法轮功学员到隽水镇隽水河堤上去集体炼功,遭到县国保大队警察的绑架,非法关押到县拘留所十五天,敲诈勒索三百元伙食费。

    6、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到洗脑班的部份实例

    在这期间,咸宁市组织部部长程颖牵头在咸宁市县大办迫害法轮功学员思想的洗脑班,包括131宾馆洗脑班、韵泉宾馆洗脑班、粮食局招待所洗脑班、浮泉山庄洗脑班、温泉办事处洗脑班、通城县精神病院洗脑班、通城县教委招待所洗脑班、咸安区邪党党校洗脑班、咸安区八斗角洗脑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脑班、通山县看守所洗脑班、崇阳县看守所洗脑班、嘉鱼县看守所洗脑班……等等,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公安局长陈锦华指挥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洗脑迫害。列举部份实例:

    ◇通城县教委招待所洗脑班(1999年10月)至少迫害六人:华桃凤(女)、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晓春(女)、丁望梅(女),等等。

    ◇通城县“精神病院”洗脑班(2000年至2001年)至少迫害三人:汪信清(男,七十岁,被非法关押二次)、刘凤华(女,六十三岁)、王秋平(女,五十岁),等等。

    ◇咸安区邪党党校办洗脑班(1999年十月)至少迫害十人:万桂芝(女)、王良皓、方启新、皮和先(女)、钱定志、李红荷(女)、罗瑛(女)、倪丽华(女)、资四兰(女)、杨彩云(女),等等。

    ◇温泉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1999年8月)至少迫害三十四人:李金桥、李敏才、徐长虹、陈晏平、陈建平、方锦莲(女)、苏晓莲(女)、吴卫华、张菊环(女)、王淑谦(女)、陶席珍(女)、杨玉娥(女)、任会芳(女)、章红萍(女)、李建辉、杨小勇、陈静文(女)、陈谦、胡兰(女)、郑双华、汪礼迪、邵清明、黄芬芳(女)、胡红花(女)、李云(女)、李学红、胡红梅(女)、胡伟、陈腊荣(女)、黄秋珍(女)、唐会云(女)、李学忠、龙忠良、唐有文、王禄松,等等。

    ◇“131工程洗脑班”(1999年9月)迫害七人:咸宁医学院四人(李敏才、郑双华、汪礼迪、梅武轩)、市中心医院一人(徐长虹)、市药品质量检测所一人(陈静雯)、市建筑公司一人(刘爱民)。

    该单位恶人:
    周瑜邓坤孙奇聂胜孙继鸿王平杨庆文胡大文程高芳邹誉钱建新龚道安胡俊才张文彬盛货保

    受害人:
    陈金秀多名大法弟子黄秋珍倪丽华徐长虹余进光王淑谦汪礼迪余劲光方锦莲郑杏华咸宁大法弟子陈腊荣汪芹陈建平陶维香刘社红陶席珍陈芳何萍(何平)胡美枝杨小华(晓华)郑荣珍杨玉娥吴卫华胡红梅周旺良李艳红柳正阳金祖新章琪何桂红罗英胡伟徐德明皮和先高志王小梅耿良勤杨彩云余开菊王能英万桂芝魏秀兰张为卿王立新周靓婧程细庆黄春华龚景枝龚婆婆刘海泉龚禄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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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咸宁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715-8256471(小周-办事员) 0715-8232528
    度志祥 13907249839(科长)  刘颖(指导员)  左水生(大队长)
    宋瑞生 13907249566(局长)  程乐赋
    咸宁市国保大队长邹誉(电话:办0715-8232059)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2日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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