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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江苏盐城大丰方强劳教所就一直是中共在江苏省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魔窟,非法关押过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数名法轮功学员。数十名法轮功学员从方强劳教所回家后时间不长就离开人世。劳教所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与各大队警察的奖金、业绩和升迁相挂钩,因而那些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自然成了警察的眼中钉,警察随意找借口穿小鞋便成了司空见惯的事,很多恶警经常会变着法子侮辱、折磨法轮功学员。 江苏省和南京地区被非法劳动教养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和女性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集中关押在大丰市方强劳教所和镇江市句东劳教所。这两个劳教所是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当代“白公馆”、“渣滓洞”。 按照“610办公室”制定的政策,逼迫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一个狱警可以得到几千元奖金,还有提干等好处。由于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与狱警的奖金、业绩和升迁相挂钩,几年来,句东和方强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 方强劳教所对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晚上由几个狱警轮流谈话至12点,甚至更晚,然后罚站,让其它劳教人员看着他们,要他们拿着攻击法轮功的所谓学习材料,一直站到凌晨2点甚至通宵,或写所谓谈话后的心得。许多法轮功学员连续近20、30天基本不让睡觉。 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哄骗过来,欺骗他们强迫学员放弃信仰。看学员不屈服,就把学员的亲人“请”过来进行恐吓和威胁。 法律规定,劳教人员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且不得搞超强度劳动。可在方强劳教所,下农田劳动的法轮功学员有时从事超强度劳动超过12小时。一大队和四大队缝纫车间的劳动时间每天14到16个小时是家常便饭。挑粪时,一般劳教人员可以用肩挑,而法轮功学员则必须用双手抱着粪桶走,粪便经常溅得满脸满身都是。狱警甚至连古稀老人也不放过。春寒时节,有位68岁的法轮功学员竟被勒令脱去鞋袜,站在刺骨的冷水中清理沟渠,排水降渍。 二大队的书记是由原三大队的书记于海永担任,在二大队设立两个教导员,其中一个是季华。从各个大队抽调经过专门训练的警察二十三人重新组建专门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成立的二大队,从各个大队抽调打架和寻衅滋事进来的劳教到二大队充当迫害学员的帮凶。然后再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地分别从其它大队抽调法轮功学员到二大队进行迫害。 从别的大队抽调法轮功学员之前,先进行摸底,把该学员的家庭背景、性格等等情况弄得很熟悉,然后分配给经过挑选的警察作为任务进行洗脑。然后每天由几个警察晚上轮流谈话至十二点甚至更晚,然后让联号看着学员站着拿着攻击大法的所谓“学习材料”一直罚站到半夜二点甚至通宵,或写所谓谈话后的心得,许多学员连续近二、三十天基本不让睡觉。口头制定各种很难做到的规定,以便找借口对学员用刑,如有一天有个学员拉肚子,早上门一开就往厕所跑,被联号告到警察那里去,就以所谓脱离联号,被拉过去电击了。谈话时,使用心理战术,贴近学员身体谈话,用手模仿电警棍在学员头上挫。 警察让学员写“保证书”、“悔过书”时,采用骗术。首先在谈话时与学员拉关系,使学员感觉与警察的关系很亲密,然后和学员讲:你在这里炼不了功吧,反正你炼不了功,你就写个“保证书”也没什么。如果不写,警察就像那里的劳教所讲的:翻脸比翻书快。“我对你这么好,你不写‘保证书’,不是让我为难吗?你这不是和我对着干吗?”骗学员写“悔过书”时则讲:凡是到这里被劳教的都是违反国家法律进来的,不是我要求你写“悔过书”,而是这里有规定:到了这里被劳教的就必须写“悔过书”,你不写就是和我作对,就是对抗管教。白天则布置学员抄写或大声朗读攻击大法的材料作为所谓的改造任务,不抄写或者不读则说你对抗管教,就以此为借口把学员拉过去电击。在谈话时向学员大声吼叫,用各种下流和恶毒的话来辱骂学员,找各种借口找劳教来给学员做转捕、加期的材料,以转捕和加期等从心理上来威胁学员。 对刚进来不久的学员想尽办法用劳动来折磨。南京一位姓吕的博士被强迫去挑粪。后来又用这种方式来对数学博士生大法弟子张其虎进行迫害。警察指使两个联号空手推搡着去挑粪,拿石子砸其脚,就是这样他一瘸一拐地二十多天还是坚持下来了。后来一看他还没屈服,警察就随便找了个借口对他用刑。不久之后有一天,在二大队就被包括场部姓唐的科长在内的三个警察拖进去用电警棍折磨,在很远处都能听到其痛苦的呼号。 以减期和加分利诱劳教,让他们充当帮凶,对每个组的组长许诺使一人放弃信仰减期一个月。对特别坚定的学员,专门配备形象特别的劳教做其联号,背地里以减期相许诺。暗示和指使劳教殴打学员,对殴打学员的劳教阳奉阴违地处理或明目张胆地偏护。 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开始,在四大队被非法关押的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抗议警察对大法弟子李伟平的迫害。四大队从劳教所医院里找来医生对学员进行灌食,灌食时故意首先使用最粗的皮管,在明明插不进去鼻孔的情况下,故意用力猛刺,学员的鼻腔全被捅破,流了很多的血,最后看实在插不进去,才用了稍微细一些的皮管。然后在所灌的流食中加入不知是什么很刺鼻的药水,遭受这次绝食的现在还在方强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黄建刚在后来洗衣服时发现自己的衣服有很刺鼻的药水味。法轮功学员韩海强则在灌食被灌进肺中,导致在五月四日晚晕倒,经过很长时间的抢救才抢救过来。 方强劳教所从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开始,法轮功学员到期都统一转送到七大队,再从七大队回家,法轮功学员严吉华在七大队转送回家时被电击。学员回家时都由当地610办公室统一接走,再转送到精神病院或关押到别的地方去。法轮功学员陈国亮在当地公安来做他工作竟然讲:回去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们不好对付你,精神病人可以对付你。据说法轮功学员陈国亮和王长华现在都关在精神病院。 所谓的“揭批书”要写上四、五遍,直到警察满意为止。“揭批书”写完后,在警察看来,学员的价值也利用完了,屈服的学员稍有一点所谓不令警察满意,一样被拉过去电击。 方强劳教所的恶警常常用上级指示为自己行恶壮胆说:“上面有指示,其它劳教人员死了要负刑事责任,而法轮功的人被害死我们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据说逼迫一个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一个警察可得到四千元奖金还有政治上提干等好处。这些警察就为了这蝇头小利使尽心机手段而无所不用其极。而且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下旬后,江苏省劳教局给方强劳教所下达了所谓的“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指标,要求在二零零二年元旦前,全所的法轮功学员“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在二零零二年元旦之后“转化”率要达到100%。 就这样江苏省劳教局就给予方强劳教所一条据说是秘密档的“法律”(此法律文 件据说是保密的,我想保密的原因是见不得人吧!)。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期满解教。据此法律,在方强所被非法执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六月份及之后到期的一律被延期。 法律规定被劳教人员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六个小时,并且不得搞超强度劳动,不得从事出口产品的加工。可是这一点在方强很少得到遵守。在大田劳动的人员有时从事超强度劳动时间超过十二个小时。一大队和四大队缝纫车间的劳动时间每天十四到十六个小时是家常便饭。 驻所检察官讲过,按照法律,每个大队只允许拥有两根电棍,而且只有在发生暴力抗拒管教事件、不使用电棍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才让使用电警棍。可是这个规定在方强成了空话一句。在电击之前教导员组织所有的警察开会,让大家放心地使用警棍,出了什么事情由大家集体来承担。 ******* 方强劳教所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方强镇,又称江苏省方强劳教(戒毒)管理所,共有六个大队,关押着一千多名因吸毒、盗窃、聚众斗殴被劳教的人员,还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四大队一中队。 劳教所每隔一段时间(大约三个月)就会对法轮功学员强制体检一次,每次体检都是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关押在同一个号房的盗窃犯、赌博犯等等并不体检。体检时警察手里会拿着一份文件,文件标题上有“法轮功学员体检”字样,然后把每个号房里的法轮功学员叫出来集合,两个两个的用手铐铐在一起,出劳教所大门,用一辆警用客车拉到劳教所附近的方强农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抽血、验尿、B超、X光胸透、量血压、测心律,对拒绝抽血的法轮功学员,警察会强行按住他的手臂让医生抽血,有时会同时采用两种方式抽血,一种是直接从手臂上静脉血管抽血,一种是用小刺钉刺破手指头,用一根毛细玻璃管在流血处倾斜着利用毛细作用将血吸入管内。每次体检过后警察从未把体检结果报告单交给法轮功学员,那么这样体检的目的是什么呢? 自从今年三月份王立军事件以来,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惊天罪恶在国内、国外被广泛地曝光,大量的证据显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在中共的监狱、劳教所是真实存在的。显然,方强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定期的、强制的体检绝对不是出于关心法轮功学员身体健康的目的,十几年来在这里大量发生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足以证明这一点,那么就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为活摘器官做准备,收集供体器官的信息。 该单位恶人: 受害人: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3日 9: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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