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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山区检察院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


    秦雨

    简介:
    洪山区检察院
    ,公检法,区级。洪山区检察院、法院在武汉市司法系统中甘当迫害马前卒,除制造本区迫害法轮功冤案外,它们还承接了市内其它区的异地非法迫害庭审。五月三十一日,彭亮案的主要制造者是洪山区法院审判长徐中泉和检察院秦雨。二零零九年,这两个中共伪司法机构,做伪证重刑法轮功学员陈曼(武昌)、胡慧芳(青山)、周小军(武昌)。这一枉判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立案追查。而此案例却被中共树为“洪山模式”,在武汉法院系统内推广。

    所谓“洪山模式”的真相是: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被洪山区法院庭审。庭审时,陈曼的辩护律师指出起诉书不合法,指出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案两诉,其原因是检察院的第一份起诉证据曾被揭露为伪造后,遂又赶制一个新“证据”,并更改起诉内容。

    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生、检察员秦雨、彭晓东已于二零零九年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立案追查。

    史映霞在看守所遭非法关押期间,因病情严重,办理了“保外就医”,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回家。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她被构陷的案子由洪山区检察院移交到洪山区法院后,法院认为史映霞在案子中是所谓“重要人物”,坚持要将她抓来,一起审理,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 史映霞在家里被东亭派出所警察绑架, 后被非法关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该单位恶人:
    陈婷刘雯雯张继生秦雨彭晓东钱圣

    受害人:
    张荆州欧阳海文彭亮许国莲孙足英陈曼胡慧芳刘社红周肖军(周小军)梅大佐(梅元)钱有云(钱友云)史映霞周锡坤龙玉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出冤狱不久-武汉钱有云、孙足英又面临非法开庭
    武汉市史映霞、王继军等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武汉市洪山区“六一零”迫害法轮功事实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诬判四位法轮功学员(图)
    武汉当局图谋非法起诉四名法轮功学员
    湖北检察院检察长靳军、敬大力等参与迫害
    武汉地区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联系: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口叶麻店特1号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803729
    张继生 检察长、书记、五十五岁;
    刘星 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晓红 检察员;
    张拥军 检察员;
    杨帆 检察员;

    洪山区检察院公诉科:
    所谓公诉人:喻继红、许涛、张丽蕊、朱正、陈婷、杨建英、彭晓东、付红胜、叶志源、熊康、李仲萍、秦雨(办027-87410335)

    政治处:余婧、田俊桥、王桥、徐晓珠、郑定忠、彭祥荡、刘良华、陈婷婷、袁春义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8日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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