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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高级法院

    简介:
    吉林省高级法院
    ,公检法。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长春市农安县赵秀兰、高晓歧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判刑过程中,当事人家属确证,长春市德惠法院法官依据吉林省高级法院出台的违法文件,即吉高法[2020]226号文件,剥夺当事人及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律师阅卷权以及家属旁听的权利,致使一审法院及法官违法操作,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二到九年不等。

    吉高法[2020]226号文件的全称是《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因吉林省高级法院至今不敢公开这份秘密文件,因此当事人、家属及律师至今无法知道其全部内容。但是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当事人家属当面要求查看德惠法院回复给德惠人大的材料,有关负责人接待了家属。当时,当事人家属看到了关于该违法秘密文件的情况说明:“依据吉高法[2020] 2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的通知,严格依据此文件律师代理邪教案件得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不允许代理涉邪教类案件。”(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从德惠市法院及一审法官的违法言行中,当事人家属确信,该违法秘密文件的存在,以及其中的大部份内容,都是剥夺法轮功学员受到宪法及法律保护的诉讼权利。基于对法轮功学员诉讼权利的剥夺,进而非法限制、剥夺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及亲友辩护人的众多诉讼权利。在一份德惠法院回复当事人家属的书面文件中,德惠市法院以法院正式文件的形式确认了该违法秘密文件的存在。

    吉林省违法秘密文件不仅存在,而且是一份极其邪恶的文件,因为这份文件违反了《宪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官法》、《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众多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等等规定,因此该文件至今不敢公开,而且这样的文件在全国范围内至今没有第二份,所以该文件更不敢见光。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当赵秀兰、高晓歧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徐家新及信访处于飙、办公室米于邮寄《废除非法文件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吉高法[2020] 226号 时,吉林省高院院长及有关负责人置之不理,至今没有回复家属的公开申请。

    受害人:
    李伟段良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高级法院炮制秘密文件-诬判法轮功学员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27日 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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