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荔湾区法院简介: 荔湾区法院,公检法,区级。荔湾区法院是广州市两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广州市从化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和荔湾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均由荔湾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和法院枉判。 荔湾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表现如下: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进行所谓“法庭教育”,引诱法轮功学员当庭提交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在非法庭审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威胁:“认罪判三年以下,不认罪就判三年以上。”;勾结国保或司法局,对代理律师进行威胁,代理案件的本地律师,在非法庭审前通常会接到国保或司法局的威胁电话;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列入荔湾区法院二零一五年刑庭三等功事迹;诬判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官”蔡正尧,多次获荔湾区防范和处理×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所谓“办案标兵”。这些都充分说明荔湾区法院是积极的、主动的参与迫害,法院执行的是中共的迫害政策,而不是法律。 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籍法轮功学员潘书平被绑架已6个多月了,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只准许二名家属参加。 该单位恶人: 房志红,蔡正尧
受害人: 谢坤香,梁少琳,陆羡明,蔡华兴,吴建明,王家芳,徐明,冯光云,吴其贵,陈胜辉,郑映英(郑影英),张丽,潘惠玲,徐志银(徐智银),刘炳霖,刘欣,李卫东,危美甜,陈智波,潘书平(书萍),李铁钢,阎荣杰,周常兰,郑映庄,陆国坤,张翠娟,刘秀英,赵忠荣,林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至少枉判30名法轮功学员 广东杨银香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累遭迫害 陆羡明至今身陷囹圄 155299.html#2007-5
联系: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990路车运动场站对面)邮编:510378 荔湾区法院办公电话:020-81266702 020-81600133 [刑庭] 02081600561、02081600795,传真:02081600563 院长:姚义堂02081600256、13808877393 副院长:何国秋02083006002、13802832908 副院长:杨伟军02081600399、18988932318 [办公室] 主任:吴伟华02081600759、18928919962 副调研员:刘元明02081600763、13076874951 [党组] 成员:胡海明02081607881、18928919948 [政工办] 主任:温里君02081600755、18926130102 [执行局 ]局长:招汝荣02081600772、18928919912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9:2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