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東城區法院簡介: 東城區法院,公檢法,區級。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三個審判庭對總共22名大法弟子進行了審判(不是媒體所說的32人)。 其中一個審判庭是李小兵、李小妹(地壇文華書店的店主)二人的案子;另外一個審判庭是五位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國旗旗桿前展開了大法橫幅;還有一個審判庭是十五名大法弟子,1999年10月27日上午,在所謂“特約評論員”指稱法輪大法是邪教那篇文章刊登的前夕,十七名大法弟子(上述十五名和另外兩名)登上了天安門城樓,展開了大法橫幅。其中兩位大法弟子被遣送回原籍勞教或判刑,另外十五位在北京審判。這十五位弟子中,有兩位在壓力下不但全部承認了所謂“罪行”,更指稱大法是“邪教”,稱自己“上當受騙了”。而另外十三位弟子均當庭為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並在最後陳述過程中慨然表示“願為大法付出一切”。他們十七個人本來互相都不認識,上天安門城樓是在10月27日當天早上決定的。他們也是在27日上午才互相認識的。被遣送回原籍的一個人在警察的逼供下做了偽證,稱他們是如何如何“組織”如何如何“動員”,但是此證詞與所有十五個人的證詞都不符,律師當即指出此證詞不可信,一位大法弟子指出提供證詞者親口對她說自己受到逼供。除了宣讀起訴書、辯護和最後陳述過程,上述大法弟子均是逐一受審的,沒有可以互相鼓勵的環境。在審判中,十三位弟子泰然自若,時而微笑,時而侃侃而談,分別從各自的角度,證實了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大法弘傳是眾生萬劫難逢的幸運。他們從言語到態度,從外表到內心,都在法上,整個審判過程莊嚴殊勝,是法正人間的極佳見證。 在獄中,第一被告褚彤為了爭取學法煉功環境,曾絕食九天;姚紅、李凌為了開創學法煉功環境,被警察用手銬將雙手交叉旋轉成一定角度吊銬在牢房門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細細的手銬上。姚紅當場昏厥,此時手銬豁然而開,姚紅向後直栽下去,全牢房的人都哭著搶上去扶她起來。從這件小事上也能體會到師父無時無刻不在看護著弟子。(順帶一句,北京的白莉莉--五次進入牢房的大法弟子,龍年除夕在天安門展開了大法橫幅--也受過此刑,白微胖,手銬深深咬入肉中,看不到手銬而只能看到深陷下去的溝)。 在審判前,當局通過律師作了大量的軟化工作。說現在已經決定不用刑法三百條打擊你們了,改用二百九十六條“非法示威罪”了,國家給你們一個台階下,你們也要給國家台階下,所以在法庭上我們不會提“法輪功”這樣的話題,希望你們也不要提此敏感話題;要認罪,不要給自己做無罪辯護,否則會重判,反正也不提“法輪功”了,上天安門畢竟是違法了嘛…… 但是,在公訴書中,詆譭大法的話一句沒少,當初的許諾都是為了在法庭上造成“國家宣判,弟子認罪”這樣的態勢。但是,他們低估了大法弟子的正信和智慧。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為自己辯護。弟子們說,從法律條文上看,我們是在維護憲法不遭踐踏;從社會危害性上看,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維護大法是為了國家民族的幸福安康。 該單位惡人: 宋曉鵬,杜平,王欣,李澤妤,白崇偉
受害人: 賀文,高維平,卜繁偉,褚彤,周晶,許娜(那),周波,鮑守智,李小妹,李小兵,孟慶霞,李淑雲,李秀如,劉東興,李瑞玲,鄧靜,鄭玉潔,張任飛,李佳軒,鄭艷美,李立新(立鑫),李宗澤,劉強,焦夢嬌,梁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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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年1月17日 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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