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公檢法。原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副校長劉振明(男,五十八歲)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撤銷副校長職務,成為下崗待業人員;同年九月二日,被安排到原泰安回民中學當教師。
該單位惡人:王加會,姜延東
受害人:劉振明
迫害類型: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泰安風雨十六年(3)泰安市第一實驗學校8名教職工遭迫害事實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1日 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