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富裕縣法院,公檢法,縣級。二零零四年八月末,富裕縣中共偽法院刑事庭對黑龍江大法弟子曾鳳蓮進行非法審判,在所謂的審判過程中不許她說話辯護,對於律師提出的三條疑點不予理睬。全由公訴人牛艷紅宣讀,強加莫須有的罪名。曾鳳蓮被非法判刑八年,秘密送到哈爾濱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黑龍江省富裕縣法院法官袁克斌(可能是刑庭庭長),主要負責非法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對法輪功學員態度十分蠻橫。
該單位惡人:李廣平,袁克斌,李平
受害人:張曉春,王寶憲,國殿會,潘本余,張淑清,關昌安(關長安),張兆華,潘本余,王愛民,王敬傑,宮有成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冤獄七年守正信黑龍江富裕縣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實潘本余控告富裕縣勞教所惡警陷害、虐殺大法弟子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26日 1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