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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簡介: 2006年2月1日,證實被廣州鐵路公安局惡黨人員綁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聘請了維權律師為她辦理行政復議。維權律師十二月底向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政府法制辦、廣州市鐵路公安局郵寄了《行政復議申請書》,幾天後收到這兩個部門發到律師手機的信息:(1)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政府法制辦作出“不予受理”通知,這個案子不屬於他們的範圍,茂名站派出所的上級屬於廣州市鐵路公安局管的。(2)廣州市鐵路公安局作出:正在受理處理中,要六十天左右才有答覆。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8日 15: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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