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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惡人榜 > 惡人單位列表 簡介: (二零一三年)中共對外聲稱結束難以為繼的邪惡勞教制度,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非但沒有減輕,反而以非法判刑的手段加重、加速迫害。 費淑芹等十四名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綁架,依蘭縣法院從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一日,先後五次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分別對十四人非法判刑三年至十三年:費淑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莫志奎、張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左振岐、呂鳳雲被非法判刑六年,孫文富、張金庫、陳艷、劉鳳成、孟凡影、段淑巖被非法判刑五年,姜連英、徐峰、李大朋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在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非法對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庭審,幾位律師對自己的當事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院當庭沒有宣判,事後通知家屬,十五天內下達庭審結果。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賓縣被綁架和騷擾的法輪功學員共有二十五位,現在還有十三位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案子已經到賓縣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由賓縣檢察院轉到依蘭檢察院,法輪功學員的名字如下: 賓縣構陷十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卷宗都是由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組織、拼湊、上報的,大隊長張慶雷,此人非常積極主動,據說卷宗是他親自組織、積極拼湊的,他的電話是:15604807699、13504809797.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賓縣法輪功學員學員有部份的卷子已經被轉到依蘭縣法院(刑庭庭長張安克)。他(她)們是:李維庫、陳匯江、譚桂琴、宋久香、王亞琴、孟慶蘭。 也有部份學員的卷子於三月十四日被退卷退到了賓縣國保大隊補偵。他(她)們是王小榮、曲紅華、譚廣梅、白麗艷、王連權、安國強、王德。 黑龍江省依蘭縣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午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亞琴、孟慶蘭、白麗燕、譚廣梅。白麗燕、譚廣梅家屬已經請了律師為她們進行無罪辯護。王亞琴開庭時沒有家屬參加,依蘭縣法院沒有通知家屬。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匪首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依蘭縣的公檢法人員積極充當幫兇,致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勞教、誣判、被迫流離失所,迫害致瘋、致殘、致死。殘酷的迫害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迫害迄今,依蘭縣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母親離世;一位法輪功學員的父親離世;兩個法輪功學員的丈夫離世;兩個法輪功學員的妻子離世;其中一人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連不修煉法輪功的年輕出租車司機也被誣判三年,他家中孩子正值初中畢業升高中,妻子孩子無依無靠;有十四個法輪功學員未成年的孩子因家人遭誣判失去了完整的家庭。都是依蘭縣公檢法司人員執法犯法造成無法彌補的惡果。 二零一九年三月至四月上旬,黑龍江省專案組刑事拘留4名涉及一九九九年一起黑社會殺人命案的公檢法人員:依蘭縣法院法警隊長高振倫(二零一九年三月)、依蘭縣檢察院副院長張廣志(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依蘭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柏和(河)及國保隊長張英鐸(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命案發生時,李佰和是依蘭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張英鐸是刑偵中隊長,張廣志是依蘭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高振倫是依蘭縣法院代理審判員。一般案件追訴期為二十年,逾期不究,但此案不僅被追究,還由中央督辦由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 ▼高振倫,依蘭縣法院法警隊長。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依蘭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當時,代理律師不接受法警的無理要求翻包,高振倫就露出凶相,大聲吼叫衝出安檢門揮拳要打律師。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二零一九年三月,高振倫省專案組刑事拘留。 黑龍江省賓縣法輪功學員陳會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構陷,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在依蘭法院遭非法庭審,辯護律師依據法律逐條駁斥公訴人的指控,要求無罪釋放,當時公訴人建議量刑三年以下。然而,檢察院和法院合謀“變更起訴”,羅織莫須有的罪名,並於十月二十五日再次非法庭審,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款六萬元。 哈爾濱市賓縣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的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非法判刑。其他十三人分別於二零一九年四、五、七月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和罰款情況如下: 該單位惡人: 受害人: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聯繫: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9日 15: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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